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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群为数壮观的羚羊不知为什么,突然全朝她直直冲来……
羚羊本是种很温驯的动物,一只两只在一起时很讨人怜,十只成群时仍惹人爱,但若变为数万千只受惊狂奔时,就无所谓的“怜爱”可言,其杀伤力连猛虎都得暂闪一边!何况她仅是个拿笔杆的“文弱书生”,能如何?拿笔去指挥“交通”?别傻啦!不须推理动脑,不必构思、拟稿,她能做的只有……跑!
“救命呀!”楚楚失声大叫,但这声救命能喊给谁听?短短几分钟的快跑却有如一世纪长,她已筋疲力尽,眼看羚羊群就要疯狂地踏过她的身子……倏然“咻!”地一下,有“东西”从树后抓住她的手腕往旁边一带,她吓得连救命也喊不出来……
***
“你还好吗?”龙绍麒一直等到惶惧的羚羊群带走黄澄澄的沙浪后,才推开怀中战忄栗的楚楚,用英文和东非较常说的史瓦希利语各问一遍。
楚楚无力的心脏仍梗在喉头未复定位,哪里有多余的气去答话!
“你还好吗?”龙绍麒好心地再问了几次,厉眼一扫,他已把楚楚从头到脚打量过,依他方才搂时的感觉,这命大的孩子应该是“他”吧!
莫怪他会误认,实在是楚楚贪图方便,在写作时不想为蓬头垢面伤神,所以剪了个五公分长短不及覆耳的短发,且经方才没命狂奔已成了朝天飞冲的模样,身上宽松的衣裤又完全看不出曲线——
“别碰我!”楚楚惊魂未甫,加上数小时前才被陌生人欺骗的经验,全身的汗毛全倒竖起,慌乱地向后退了一大步,挥掉龙绍麒伸出的友谊之手,双手复维持紧缩在胸前的保护动作。情急下,脱口吼出的是国语。
就女孩家来论,楚楚的声音算是低沉的,但在龙绍麒听来,由于先入为主的观念却以为她仍是个处在变音阶段的小男孩。
“喂!小弟弟,好歹我也救了你!”他微敛眉峰改用国语回她。摸摸几个星期未刮而蓄出的络腮胡,拍拍衣服和背包上的尘灰,戴上抖净的猎人帽,恢复淡然的神色转身就走。
多管闲事向来不是他惯有的习性,换作平常,他早就静默地走人,刚才会救这小鬼也不过是医生的本能,不愿看见生命被糟蹋罢了。
“你……”楚楚仓皇气极地喊出。小弟弟?他叫她小弟弟?她哪点不像女人?
好嘛!顶多她头发短了点、身材瘦了点、相貌普通了点,再经先前种种的“野战训练”,想必看来狼狈了点……只是她没料到,这么多“点”使她凌乱得比她想像中还要不堪!
也好,至少她可以安心他不会对自己下手摧花。话说回来这高壮如大灰熊的男人可是她好不容易才遇到的,虽说有首歌叫“下一个男人会更好”,但若放他走,她得捱到民国几年才会碰到另一位“说国语嘛人通”的?
“嗯?”龙绍麒其实不须理“他”,但那双夹杂戒备与桀骛不驯的乌瞳,明明吓得半死仍强装镇静的模样,和仿佛是衣索匹亚难民的干扁状,外加顶多一百六十五公分的个子,硬是定住他的双脚不忍离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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