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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轩推开双开厚木门,映入眼帘的是极为宽敞的起居室。
墨绿色的丝绒沙发,巨大的落地窗正对着艾斯普拉纳德公园的雪景。
墙上挂着名画,书桌上摆着鲜花和香槟。
“哇……”高媛媛走到窗前,看着窗外漫天飞雪的公园和街道上亮起的煤气灯造型路灯,“这地方太有艺术氛围了,像艺术片里的选景。”
王轩从后面抱住她,下巴抵在她的肩窝:“喜欢就好。这个套房以前是芬兰元帅曼纳海姆常住的地方。不过今晚,它是咱们的。”
曼纳海姆算得上是芬兰的国父,只不过孙国父是革命尚未成功,芬兰国父则是成功了的。
简单收拾完行李,两人并没有急着出门,而是来到了酒店一楼着名的BrasserieK?mp餐厅。
这里保留着百年前的装潢,红色的天鹅绒座椅,镜面墙壁。
下午茶时间,这里坐满了衣着考究的芬兰老钱。
王轩给高媛媛点了一份下午茶,开始了他的装逼时刻。
什么样的男人最吸引女人呢,除了高富帅,还有就是有学问的,起码看起来是有学问的。
毕竟,有些女生就吃这一套。
高媛媛就是其中之一了。
“媛媛,你知道吗?着名的作曲家西贝柳斯,就是写《芬兰颂》那个,他以前就把这儿当家。”
王轩指了指角落里的一张桌子:“据说当年西贝柳斯特别爱喝酒,经常在那张桌子上喝得烂醉,灵感来了就在餐巾纸上写曲子。
但他老婆特别严,经常还要跑到酒店来‘抓人’回家。酒店的服务员都习惯了,只要看见西贝柳斯的老婆进门,就赶紧帮大师藏酒瓶子。”
高媛媛被逗乐了,掩嘴轻笑:“没想到大音乐家也是个妻管严啊。那你呢?以后要是喝多了,我不去抓你,我就把门锁了,让你睡大街。”
“小娘皮,你不开门那我可就去范小胖那儿了。”王轩挑眉。
“哼,你这个渣男。”
晚餐就在酒店餐厅解决,王轩点了一桌地道的芬兰国菜。
前菜:奶油三文鱼汤
这道菜一端上来,香气扑鼻。
浓郁的奶白色汤汁里,大块粉红色的三文鱼肉若隐若现,配上粉糯的土豆块和新鲜的莳萝。
高媛媛尝了一口,眼睛亮了:“好鲜,而且奶味好重,喝下去整个人都暖了。”
王轩撕了一块黑麦面包蘸着汤吃:“这边的三文鱼是波罗的海的,油脂丰富,这种冷天喝最舒服。”
主菜:嫩煎驯鹿肉
这是重头戏。
盘子里是一堆切成薄片的深褐色肉片,旁边配着一大勺土豆泥,还有一抹鲜红色的果酱。
“这是……鹿肉?”高媛媛有点不敢下口,“圣诞老人的坐骑?”
“吃了它,咱们就能追上圣诞老人了。”王轩笑着夹了一块喂给她,“尝尝。”
肉入口,口感并不像牛肉那么粗纤维,反而很嫩,带着一股独特的野味,但一点都不膻。
最绝的是那个红色的果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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